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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商务部官员详解新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
2007-02-08 08:37  文章来源:新华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
  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和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近日,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王晓川表示,要逐步建立原油、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义务储备制度,保障国内原油、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。

  他说,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后,国内成品油市场将改变原有中石油、中石化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,我国成品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、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经营的局面。

  “目前,多数省市已经完成了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的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,并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成品油零售和仓储企业。此外,商务部还建立石油市场监测预警制度和部门工作联系制度,及时监测分析国际、国内原油和成品油市场动态,各部门各司其责、相互配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也初步形成。”他说。

  王晓川表示,两个办法出台后,商务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,加快培育国内原油、成品油市场,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,规范原油、成品油市场竞争行为,引导企业走集约化、规模化道路;严格企业市场准入,建立市场退出机制,加强过程监管,形成以市场主体多元化和油源多样化为标志的市场格局。(证券日报 家路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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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公布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    2006-12-08 08:3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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